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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大纲
09、10级公共事业管理(本科)
2009-09-03 13:29   审核人:

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

门类:管理学  专业代码: 110302       授予学位:管理学学士

学制:  四年    制定日期:2009年6月

   

一.指导思想与培养目标

坚持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 “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”的科学发展观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;重视思想道德品质、科学文化素养与健康人格培育,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知识、能力、素质协调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总体目标。

培养满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公共事业管理领域人才多层次的需求,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具备现代管理理论、技术与方法等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,能在行政管理部门,城乡文教、体育、卫生、环保、社会保险、社区服务、物业管理等公共事业单位从事公共事业管理、法律服务的应用性管理人才。

 

二.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

本专业的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的知识与能力要求: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、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;掌握管理学、经济学、社会学、心理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;能适应办公自动化发展要求,具有运用与管理自动化办公系统的基本知识与技能;具有进行质量管理、数据收集和处理、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;熟悉我国各种法律、法规、方针政策以及制度要求;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、信息管理和写作能力;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;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;具有规划、协调、组织和决策,从事公共事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基本能力,并能够跟踪本专业前沿,从而不断更新自身知识和提高自身能力,具备较好的职业判断和风险识别能力。

 

三.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

主干学科:管理学,经济学和法学。

主要课程:管理学 ,法理学 ,宏观经济学 , 微观经济学,公共行政学, 管理心理学  行政法学,应用统计,计算机基础, 关系数据库, 管理信息系统,战略管理,人力资源管理,公共关系学,社会调查方法,城市管理学。

 

四、毕业标准与学位学分绩点要求

毕业标准: 遵章守纪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身体素质,符合规定的德育和体育标准;修满本专业最低计划学分要求186学分,且各类课程的学分符合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。

学位学分绩点要求: 平均学分绩点≥2.0。

 

五.课程课时分配表、培养方案学分分布表

课程学时分配表

课程类别

学时分配

合计

占总学时比例(%)

必修课

限选课

任选课

通识教育课

672

 

 

672

22.58

专业基础课

608

 

 

608

20.43

专业主干课

400

 

 

400

13.44

专业方向课

 

520

 

520

17.47

素质教育课

 

 

160

160

5.38

实践教学环节

616

 

 

616

20.7

总  计

2296

520

160

2976

100

占总学时比例(%)

77.15

17.47

5.38

 

100

培养方案学分分布表

学分类别

学分

占总学分比例(%)

备注

理论教学

137.5

73.92

 

实践教学

课内实验

14

7.53

20.7

 

集中实践

24.5

13.17

素质教育(公共选修)课

10

5.38

 

总  计

186

100

 

 

六.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(见附件)

附件【09 10 公共事业管理附件.xls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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